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44號
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》已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,現予發
布,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2010年9月17日頒布的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》
(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6號)同時廢止。
主任:徐紹史 2016年11月27日